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须知
一、申报人员应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10月9日前各学院(系)应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
(1)主要业绩表。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将主要业绩输入《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系统》(http://pas.zju.edu.cn/epstar/login/index.html),建议先登录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并补充科研业绩数据,然后在《聘任系统》中导入使用,以避免今后的重复录入;也可直接在《聘任系统》中导入已有业绩数据,并在《聘任系统》录入并补充业绩数据,但新录入和补充的业绩数据将不会在其他系统中重复使用。申报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并打印《浙江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申报教学类教授和团队教学高级讲师、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和团队科研高级职务、农业推广类高级职务人员直接填写并打印相应的主要业绩表。
(2)个人业绩统计简表。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申报人员应对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主要学术成就,以不超过100字进行客观的描述或评价。
(3)原始证明材料,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底。
①论文、著作原件。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正式出版、公开发行,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用稿通知和清样一律不统计。著作须有ISBN号,前言或后记等地方应印有作者姓名及其承担部分内容,否则须有主编或出版社出具承担部分的证明。TOP期刊统计以科研院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论文、著作统计按我校发人〔2008〕39号文件执行。
②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③科研项目批件(立项书)或项目合同书原件,科研项目提成单原件。
④外语考试合格证等原件、计算机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人事秘书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⑥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其中引进、应聘人员应提供校外职位的聘书复印件。
2.送审材料(10月20日前完成)
(1)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除教学类教授外)送审材料准备:
境内送审:申报者提供送审材料一式5份,每份材料包括以下5项内容:
①送审材料封面(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学院(系)人事科统一于9月30日前来师资办领取并发放)。
②浙江大学应聘教授(研究员)职务送审材料(可从职务评聘通知中下载) 。
③代表性论著3篇(本)(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以上3项要求装订成册,如果代表性论著为书籍,则前2项装订成册。
④浙江大学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⑤《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可从职务评聘通知中下载,要求贴在装材料的信封袋上)各学院(系)人事科使用统一的信封袋,每份材料分装不同的信封袋,每个信封袋表面贴好相应的《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
境外送审:应提供以下电子文件
①送审材料英文版(可从职务评聘通知中下载)
②同行专家鉴定表英文版(可从职务评聘通知中下载,要求Word格式)。
③与境内送审一致的代表性论著3篇(本)(要求pdf格式,与送审材料英文版整合成一个文件,大小尽可能2MB以内)
(2)教学类教授、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和团队科研、农业推广类正高送审材料准备:
申报者提供送审材料一式5份,每份材料包括以下4项内容:
①主要业绩表。
②代表性论著3篇(本)(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同行专家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④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要求贴在装材料的信封袋上)。
(3)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副高、团队教学高级讲师、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和团队科研、农业推广类副高送审材料准备:
申报者提供送审材料一式3份,每份材料包括以下4项内容:
①主要业绩表。
②代表性论著2篇(本)(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同行专家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④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要求贴在装材料的信封袋上)。
3.送审
正高职人员的论文送审由学校人事处统一进行,副高职人员的论文送审材料上报学部,由各学部统一开展副高职初选人员的材料送审工作。
4.归档材料
申报各类教师高级职务提交《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其他事项
1.申报者应对本人填写内容及提交申报材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因为个人填写内容失实而影响职务晋升,由申报者本人负责。
2.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注意隐去保密的或暂时不宜公开或敏感的内容。
3.申报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人事科长(秘书)或人事处师资办联系(88981743、8898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