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我校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文件
外语党委〔201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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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教工党支部印章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一教工支部”(原英语文学研究所党支部)、“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二教工支部”(原语言学研究所党支部)、“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三教工支部”(原应用语言学研究所党支部)、“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四教工支部”(原翻译学研究所党支部)、 “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五教工支部”(原跨文化交际研究所党支部)、“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六教工支部”(原外语教学研究所党支部)、“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七教工支部”(原俄罗斯语言文化研究所党支部)、“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八教工支部”(原日、法、德研究所党支部)和“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第九教工支部”(原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等九枚印章正式启用。
附印模:
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10日
抄送:各研究所,机关、各直属单位。